2013年6月29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简称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当天,国家主席习近平以主席令第4号公布,自2014年1月1日开 始施行。
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优先于国务院第373号令公布的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,目前同时实施并有效,两者有冲突的,以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为准。
电梯是特种设备之一,电梯安全是关系国济民生的大事。三洋电梯(珠海)有限公司作为电梯研发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维修、改造为一体综合性企业,要全面贯彻和落实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要明确该法所规定的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应尽的义务、人员要求;做好电梯安全事故预防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,要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电梯安全责任链条:
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加大电梯制造企业责任,推行电梯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修理“一条龙”制度。因此,三洋电梯(珠海)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:
1. 供货合同的注意事项;
2. 自检报告的确认;
3. 完善电梯随机文件;
4. 加强设备的通用性、一致性,减少非标产品;
5. 建立完善的安装、改造、维修管理制度及队伍;
6. 完善售后服务;
7. 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。
最后,黄玉群工程师号召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,做到知法、守法,依法办事,共同构建三洋电梯的安全保障体系。注:法律文本可从网上下载。